一、 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组织操作人员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 开工前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并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必须进行三交底(编制人员向项目管理人员交底、工长向班组交底、班组向操作人员交底),要求书面交底并有签字手续。 三、 多单位施工的现场,总包单位要有统一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 施工现行要设围墙、围栏、入口处要张挂五牌一图(公现场告概况、施工进度、安全纪律、施工平面图)。 五、 做好“三通一平”(水、电、道路图,平整场地)。 六、 现场各种构件、材料应分类堆码有序,整齐牢固。 七、 现场不得架设裸体线,场外离电主线要保持安全距离(6米)否则要设隔离防护措施。 八、 现场运输、人行道路畅通。 九、 现场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防火、防爆要求。 十、 危险设备、场所、应悬挂“危险”标志,或“禁止通行”。 十一、 施工现场洞口、临边交叉作业必须按规定封闭,加盖或围栏。 十二、 夜间施工要有充足的照明,危险处,所要设红灯示警。 十三、 现场塔机、井门架、外架、提升架、承重架、吊架、电机设备等安装后,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方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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