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迅猛发展,合资企业、私营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大量产生。中小企业为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人员就业,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中小企业在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安全生产问题也日益突出,伤亡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近年来非公有制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占当年年度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总数的一半以上,而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上升。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矛盾,也严重阻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
在对一些中小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咨询中,发现有些中小企业安全管理混乱,有的甚至无视安全生产,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两大方面。
(一)企业内部原因
主要表现在:
1.安全工作无人管
一些私营企业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规模小,企业的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没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一些中小企业虽然配有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但安全工作也只是兼顾而已。他们只是挂个名,以应付地方政府部门的检查,主要精力不在安全工作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处于无人管理的无序和失控状态。
2.安全工作不会管
一些私营企业目前仍没有摆脱业主个人管理或“家族式”管理模式,没有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这些私营业主虽然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所认识,主观上想搞好安全生产,但对如何搞好安全生产缺乏相应的业务知识和管理措施,不熟悉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懂安全专业知识,又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在碰到一些安全生产的问题时,不知如何解决,寻求指导渠道又不畅,安全工作处于一种想管而不知如何管的状态。
(二)企业外部原因
近年来,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大有“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之势。相比之下,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的建设与企业发展速度不相适应,尤其是县区级政府的安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同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尚有较大的差距。要对所辖区域内的所有中小企业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管,就显得力不从心。监管工作疲于应付,已不能满足对迅猛发展的中小型企业实施有效监管的需要。
实行托管的建议
针对中小型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和日益突出的问题,除了采取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发挥经济政策导向作用等一些措施外,笔者建议对一些安全生产无人管和不会管的中小型企业实行安全生产托管,即中小型企业可以委托取得国家相应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如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1.托管服务的内容
可以为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安全检查、安全文化、政策咨询、隐患整改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指导,为企业各项安全工作和活动提供专业知识、技术和人力支持,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