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六大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论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注重制度建设,体制创新”、“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着眼于我国基本国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而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故搞好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一、认识安全生产
安全,文字简单但内涵却十分丰富,包括生命安全、财产安全、资源安全、环境安全、社会安全等,贯穿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正如黄菊副总理说:“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央和国务院无数次的指示、《安全生产法》的出台,说明了一个道理:安全孕育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反映一个社会对人权的尊重,反映一个社会的综合指标,反映一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反映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所以安全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少死几个人就是安全,多年前在美国、德国等国家就由对死亡事故的控制发展到对职业健康安全的监察与管理。在发展成为第一要务的今天,安全孕育在发展的各个环节。正如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王德学副局长在《创新工作思路,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中说:“安全生产事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落实,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经济的持续、协调、健康、快速的发展,事关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
二、发展生产力,夯实安全基础
生产力与安全有何关系呢?在此引用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王显政在《全国安全生产的形式与对策》上说的一句话作回答,即“安全生产状况反映一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和文明程度,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保障。安全生产在国家安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位置越来越重要,越来越突出。”新中国建国初期,由于旧中国遗留下来的矿井千疮百孔、隐患成堆,同时财力有限,投入严重不足,尤其是新工人大量入矿,缺乏必要的技术知识和安全生产经验,1949年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22.54,新中国成立不久,人民政府把煤矿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迅速扭转旧中国煤矿生产经营极端落后危险的安全状况,在1949年11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煤矿工作会议,在强调大规模恢复煤矿生产的同时,便提出了“煤矿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并在第一个五年经济建设计划时期“一五”时期(1953-1957年)国家先后颁布了《煤矿保安规程》、《小煤矿安全规程》、《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报告规程》、《救护试行规程》和《矿井自然发火预防和处理试行规程》等安全法规,建立了三级技术安全监察机构(燃料工业部技术安全监察局、地区级技术安全监察局、矿区级技术安全监察局),矿山救护队也迅速成立,同时,加大资金投入,这一时期,国家对煤矿机械化的安全设施投资3.3亿元,占当时煤矿生产和改建矿井总投资的47.8%,由于一系列法规的颁布实施和资金投入,以及采取诸多的安全管理措施,使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1949年22.54下降到1957年的5.65。通过上数数据看出,煤矿首先必须提高劳动生产力,夯实安全基础,同时也证明了安全生产与社会环境、经济条件、企业管理有着很直接关系。在从我省情况看,云南省1991-2000年十年间,全省乡镇煤矿产煤16127.50万吨,占全省原煤产量的61.72%,但原煤死亡事故高达1131起,死亡2132人,分别占全省原煤死亡事故起数和人数的86.80%和89.06%,与全省国有煤矿相比,乡镇煤矿产量是国有煤矿的1.6倍,而原煤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却是国有煤矿的6.58倍和8.14倍。其中全省重特大事故1230人,占原煤死亡总数的51.38%,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中:穿巷采煤方法矿井占86.67%;独眼井占45.78%;自然通风井占23.50%。且无一起重特大瓦斯燃烧和爆炸事故是发生在正规采煤工作面的。在看矿井装备,据初步调查,截止2000年底,全省包括部分当地政府欲保留的无证煤矿在内的3125个矿井中,基本实现“五消灭”的矿井1120个,占35.84%。据省煤炭工业局初步调查,截止2000年底,全省581个煤矿安全设施欠帐3.45亿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省富源县墨红乡煤矿自80年代以来,先后投入资金2000万余元加大技术改造,改进采煤方法,新增了壁式采煤工作面,装备了皮带运输,安全监测系统和井口摄像管系统,至2002年已连续13年实现了安全生产。再从国际上看,美国百万吨死亡率1907年为8.37,用四十年降到1.3,我国1980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8.17,经过10年努力,1989年降到7.07,下降1.1,又经过15年的努力,2004年降到3.081,下降了3.987。数据说明,通过努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的“力争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十万人死亡率等指标达到或者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奋斗目标是能够实现的。当然上述数字是通过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矿井装备水平,改变落后的生产工艺,加强管理和人员培训而得来的,故提高劳动生产力,务实安全基础,是抓安全生产的根本。正如《决定》强调的地方人民政府要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并积极支持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地方政府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安排配套资金予以保障。
三、坚持以人为本 树立人权思想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是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来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全面发展。而以人为本:就是指以人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本位,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一切为了人,一切服务于人。但在安全生产中如何体现以人为本呢?人与技术、资源、资金等物的因素相比,人这个因素最活跃、最重要、最根本,人力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综合人类文明史,影响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因素很多,但真正起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人。在安全生产上,人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就是要把人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一切工作都要从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出发。安全生产最直接相关的是人的生命健康权,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人首先要有生命权、健康权,其它权利才会有现实意义。一句话在安全生产中要贯彻“人权思想”。 人权思想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又如何体现呢?首先必须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改善井下职工的作业环境,减少环境不安全因素。其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减少职工的不安全行为。据2003年统计数据,煤炭行业700万从业人员中,工程技术人员仅占3%,而发达国家达到60%以上,并且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本科学历的仅有18%。故应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树立新的人才观,加强煤炭科学技术及技能的教育,改变煤矿职工的低素质状态。真正落实科技兴安、科技兴煤战略。第三,加强职业健康监察,根据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2000年世界安全大会上说,职业安全健康损失对全球GDP影响的估记是4%左右。我国每年仅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测算在1000亿元以上,加上间接经济损失高达2000多亿元,约占GDP的2.5%。目前我国约有50多万个企业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职业危害,每年约70万人患各种职业病,尘肺病患者每年大约增加1.2万例。安全生产不仅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造成直接的损失,而且对受害者及其家庭的巨大心理创伤更是难以估量的。在安全生产中,不能以损失人的健康为代价,换来一时的经济增长。正如经济学博士梁言顺在《低代价经济增长论》中说的,“一个民族和国家如果不明细自己在发展中曾经或正在付出的代价,那就是一个不成熟的民族和国家。”第四,为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急需加强工伤保险、其他社会保险和救援体系的建立,使发生安全事故后能及时救援,人员受伤后能及时能得到治疗和救济。当然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也正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决定》中对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搞好安全技术培训、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赔偿等几项决定,都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体现了安全管理的人本思想。第五,改变利益分配机制,保护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从我国乡镇煤矿改制看出,原来由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创业而发展起来的煤矿,现在市场条件好了,煤矿也由集体所有制改为了私有制,政府得了钱,老板得了矿,而广大职工干部的利益如何体现却无明文规定,现实是职工只能空手回家,这怎么能叫职工不心寒呢?如何能体现煤矿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呢?又如何体现以人为本呢?故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一定要以民工权益为重,可以说,保护民工权益就是保护生产力。故应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苦干问题的决定》中的: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保障制度。
四、完善行政体制 营造法治安全环境
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要打造法治政府,营造法治安全环境。没有强有力的法制作保证,煤矿也就没有了发展后劲,据统计:云南省煤矿承担的税费名目繁多,各地不一,足有35种之多,其中,还不包括乡、村一级收取和摊派的费用,云南省范围乡镇煤矿,吨煤各种税费大概在40元左右,年产3万吨的矿井,年缴税费就达120万元之多,这叫企业如何搞投入,搞职工培训。1996年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乡镇煤矿维简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吨煤提取10.4元的维简费,其中75%应由矿使用。据调查,这笔费用提取数额不足,而大部分地区的政府有关部门把此资金部分或全部挪用,而不返还给煤矿。还有的部门到煤矿乱摊派、乱罚款。正如有群众说“执法就是罚款,管理就是收费”。故改革现行煤矿的行政管理体制势在必行。2004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划了未来十年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和措施。相信这个纲要的实施,将改变执法部门的“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借法牟利、执法产业化”、“恣意用法、暴力行政”、“争权于朝、争利于市”的不法行政行为。
当然,中国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有一个过渡时期,执法部门的法治意识的培养和建立也有一个过程。但在是煤矿安全监管上,必须要尽快完善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法、事故调查处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在执法中必须真正体现以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为重,尊重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正如温家宝总理在“两会”上说的:“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依法治国!”。在体制和法治上,必须从权力的源头控制,改革行政权的滥用,使行政权与责任紧密挂钩,与利益彻底脱钩,做到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把政府真正打造成权为民所授的“有限政府”、“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使各级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职能基本到位。当然,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中,应主要体现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的职能上。理顺后的安全生产执法部门,必须要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贯彻。树立广大煤矿职工的法制意识,同时,行政执法过程必须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因为依法行政首先是依法治管、依法治权、依法规范政府行为。同时,在执法上要体现“人的生命权”为重中之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减少执法中的人情关。“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执法的出发点,因为对煤矿老板违法行为的放纵,就是对煤矿职工生命安全的漠视。
五、处理好安全与社会的关系,树立安全的社会价值观
在论述安全与社会关系中,必须明确一个安全与政绩的关系。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干部在“发展”问题上,把“发展是硬道理”全面理解为“经济增长率是硬道理”,把经济发展简单化为GDP决定一切。在这种片面发展观的指导下,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片面的政绩观。在这种以经济数据、经济指标论英雄的片面政绩观的引导和驱使下,一些地方开始脱离实际,为追求一时的增长速度盲目地开采煤炭资源,一部分小煤矿就是在这种政绩观的驱使下,重生产、轻投入,以保留矿,探矿证等名义开矿,未严格按煤矿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很多煤矿均没有安全设施设计而盲目投入生产。导致很大一部分煤矿先天不足,安全条件差,由于不讲科学的盲目开采,导致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资源、环境遭受了严重的破坏,近几年,由于资源管理工作滞后,资源浪费和破坏问题相当严重。据统计,当前,全国煤矿平均资源综合回收率在30%左右,小型矿井不足15%。由于煤矿盲目开采,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流失,煤矿附近居民维权、上访事件频频发生。但安全与政府的政绩联系特别脆弱。在种种考核上,安全与考核指标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安全生产法》中责任追究制及国家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的出台,安全与政绩的联系逐步开始体现。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体制及地方保护的原因,真正出了安全事故,追究起来仍然很困难。所以建议尽快建立“绿色GDP”指标,把安全作为绩绩考核一个重要内容。
为论述安全与社会的关系,再请看下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建国后各年度百万吨死亡率虽较1949年有大幅度下降,但由于国家的社会环境、经济条件、企业管理的变化,煤矿安全状况存在反复情况,建国后煤矿安全先后出现过三次事故高发期,就是建国初期的恢复时期,受三年大跃进影响的“二五”时期和“文革”十年动乱影响的“四五”、“五五”时期。从上看出煤矿安全状况与社会经济、法制以及抓安全的观念联系是非常紧密的。正如国务院副总理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说的:“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而《决定》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中提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通过上述论述,阐明一个观点,安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要求我们树立安全的社会价值观,处理好安全与人权、安全与经济、安全与政绩、安全与发展的关系。
六、营造社会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意识。
《决定》中提到:“推进安全生产理论,监管体制和机制、监管方式和手段,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创新”。综合起来就是要树立一个社会安全文化的理念。安全文化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人类在征服自然,利用自然过程中集体智慧和力量的体现,是人类从事安全活动时所创造的安全价值观、安全行为标准和物态的总和,是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的文化。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由于安全涉及到个人生命权,故企业的行为必须围绕人人安全工作这个核心来展开,也就是安全文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善企业作业环境,设备之安全状况以及规章体系,搞好企业安全物质文化建设;通过创建职工安全价值观,树立群体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风气,提高职工整体安全素质,从而搞好以素质保安全。向素质要安全的安全精神文化建设;通过对人的作业行为进行有效管理,改正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不规范、不正确的操作方法,消灭人为不安全行为,从而搞好安全行为文化建设。
通过从企业到社会、从物质到精神、行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和社会安全品位和人的安全意识。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结语
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一门系统科学,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走一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清除安全生产的各种障碍,树立新的安全观,建立以人为核心的安全文化,达到本质型和预防型的安全层次。同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开拓创新,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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